(一)按性質分類

  1、全程派遣:由人才派遣機構承擔從人才招聘、選拔、培訓、素質測評體檢等,到合同簽訂、人事檔案關系轉接、工資計發、社會保險的辦理、職稱評審等一系列的人事管理服務。

  2、接轉派遣:由用人單位自行招募、選拔、培訓人員,高雄臨時工再由人才派遣中心與員工簽訂《派遣員工合同書》後上崗,或對用人單位已經在職員工轉與派遣中心簽訂《派遣員工合同書》,並由派遣中心負責員的人事檔案關系接轉、工資計發、社會保險的辦理、績效考核評價、職稱評審、黨團組織關系管理等人事事務。其目的是減少企業固定員工,引入競爭機制,增強企業應對風險的能力。

  3、試用派遣:用人單位交在試用期內的新員工轉至人才派遣中心,然後以派遣的形式試用。其目的在於准確選才、減少可能產生的誤差風險,有效降低人力資本。

  人才派遣的操作流程

  1、單位提出用人要求。

  2、搜尋資料。

  3、對個人資料進行甄選,對個人進行面試、測評。

  4、對初試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進行複試,確定正式錄用人員名單;

  5、對正式錄用人員進行入職體檢和崗前培訓。

  6、簽訂合同,即派遣中心與用人單位簽訂人才派遣合同高雄臨時工,與個人簽訂派遣員工合同。

  7、為派遣員工接轉並建立檔案;

  8、辦理員工工資卡;

  9、發放派遣員工工作證/員工手冊。

  10、為派遣員工進行管理檔案高雄臨時工、發放工資、建立社會保險、職稱評審、在崗培訓等人事服務。

  11、派遣關系維護:即派遣中心與用人單位、派遣員工之間日常派遣關系的維護。

  12、合同的解除及續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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